检察官为外来出轨少年联系担保人尽责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琚红英 徐朝阳
近日,浦江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对一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17岁的少年进行回访。这个正在水晶打磨机上欢快地忙碌着的少年,脸上再也看不到之前的迷茫和无助。谁也不能将这个神采飞扬的他和两个月前在看守所内痛哭流涕的他联系起来。少年诚恳地说:“谢谢检察官叔叔,是你们助我走向新生活。” 小阳是贵州人,去年3月份来到兰溪打工。因姐姐也在兰溪,下了班后,小阳常去姐姐那儿团聚。姐姐的男朋友小莽也是贵州老乡,小阳和他挺聊得来。 今年正月初八那天,小阳和小莽在聊天时谈到,过春节花了不少钱,手头比较紧张,想搞点钱花花。说着说着,两人就想到了抢劫。 当晚6点左右,小莽和小阳携带西瓜刀和军用匕首乘车来到浦江,伺机作案。当他们在塔山公园寻找作案目标时,被巡逻队员发现,并被当场扭送到了派出所。 3月17日,公安机关将小莽和小阳涉嫌抢劫一案移送检察机关。 浦江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小阳刚满17岁,被警方抓获时还未着手实施抢劫,属于抢劫预备。而且,小阳也没有犯罪前科,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对他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摆在面前的难题是:小阳的亲人或在贵州务农或在兰溪打工,显然不具备有效监护条件和帮教措施。如果对小阳不捕,会不会妨碍诉讼过程的正常进行?如果逮捕,小阳又会不会在关押场所被交叉感染?为了给小阳重生的机会,检察官特地仔细地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当得知小阳有一个表姐嫁到浦江后,检察官马上与小阳的表姐夫大强取得了联系。看着与小阳非亲非故的检察官为了挽救小阳而四处奔走时,大强被深深感动了,他表示愿意为小阳担保。3月24日,浦江县检察院对小阳涉嫌抢劫一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二天与大强签订了帮教协议。 目前,小阳涉嫌抢劫一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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